受賄款是鄒婉玲所給
稱賬戶鉅款是投資所得
承認問案情但並未干預
本報訊(記者李鋼)昨天,原廣州國稅局緝查局副主任科員潘鍔因受原華軟學院副院長鄒婉玲委託,在學院投資人之一、前任院長林永平偷漏稅一案中“幫忙”,涉嫌受賄126萬元人民幣、2萬美元一案,在廣州中院受審。
在庭上,潘鍔否認自己受賄,並稱賬戶中的鉅額存款是投資的分紅款。
此案的被告人潘鍔原是廣州市國稅局稽查局審查科的副主任科員,2002年7月辭職。公訴機關指控,2001年,林永平因為旗下的三家公司涉嫌偷漏稅5000多萬,而被有關部門取保候審,為了能夠儘快搞定此案,鄒婉玲通過別人的介紹,找到了潘鍔,希望他能在林永平一案中幫忙,於是潘鍔也因此多次向辦案人員打聽案件的辦理情況。
在林永平被釋放之後,為了感謝潘鍔給予的幫助,從2001年到2005年間,林永平、鄒婉玲共給了潘鍔126萬元人民幣的賄賂款,此外,華軟學院的另一股東朱某還曾經給了潘鍔2萬美元的賄賂款。
在庭審中,潘鍔的情緒始終平靜不下來,説到激動處就痛哭流涕。潘鍔堅決否認公訴機關的指控,稱自己只收過鄒婉玲給的6萬元活動費用,沒有收過120萬元以及2萬美元。
潘鍔稱,他的確多次向辦案人員進行詢問,但並沒有干預辦案,因為自己根本沒有干預的權力。他承認接受過鄒婉玲的數萬元現金,並用於請辦案人員吃飯、洗桑拿。他還稱自己老婆承包了華軟的小賣部和食堂,和鄒婉玲也有其他一些合作,所以雙方有資金往來,賬戶上80多萬元是自己在一些生意項目上投資的收益。
當他的辯護律師詢問潘鍔為什麼要説謊幫鄒婉玲掩蓋一些事實時,他始終避而不答。據記者在庭上了解,潘鍔與鄒婉玲的關係非常好,甚至以姐弟相稱。 (來源:廣州日報)
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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