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出臺了“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這是繼半個月前中國出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跨省轉移辦法之後,又一項惠及個人基本保障的政策。這一辦法將從今年7月1號起實行。
暫行辦法規定,從2010年7月1號開始,流動人員跨省就業時,可以轉移自己的醫保關係,個人賬戶可以跟隨轉移劃轉。
除了醫保關係可以跨省轉移之外,隨著參保人身份的變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三種不同類型的醫療保障關係也可以互相轉移。比如説,現在進城打工的農民工,現在可以在就業地參加當地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旦回農村後,可以把這個保險帶回去,轉成當地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而且不會中斷。
為了保證轉移接續信息順暢簡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會同衛生部設計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參保憑證,身份證號碼是參保人員的唯一識別碼,參保人轉移醫保關係的時候,只需要向社保機構出示這個憑證,參保信息就可以得到及時更新。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我國的醫保已經基本上覆蓋到12億人,但很多流動人員在工作地發生改變後,醫保不能轉移接續,這一政策出臺後,相關地方和部門還會繼續出臺細化措施,同時它也將推動我國正在進行的醫療體制改革。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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