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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獎勵公務員”聽證開了個好頭

 

CCTV.com  2009年12月11日 09:4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工人日報   

  雲南昆明市近日舉行聽證會,擬對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公務員、公務員集體給予獎勵,最高獎勵為1萬元獎金——據12月10日《人民日報》報道,在聽證會會場內外,各方對此議論紛紛。

  近年來,頻頻爆出一些地方“政府重獎”之類的新聞,其獎金數額之巨大、獎勵理由之奇怪,常令人驚訝不已。例如,山西省環保局和省財政廳針對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改善考核排名前移城市的“一把手”給予重獎,獎勵最高額度竟達到200萬元;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府特別授予張藝謀、李寧“廣西傑出貢獻獎”,分別獎勵人民幣100萬元,主要理由是表彰兩人為北京奧運會作出的貢獻;就連少林寺方丈釋永信也曾獲得過政府重獎的價值100多萬元的越野車……

  這些有關“政府重獎”的新聞一經爆出,便受到公眾包括部分專家的質疑。質疑的焦點在於,這是一個關於公共財政缺乏有效監督的問題,即公共財政如果缺乏監督,錢怎麼花全由領導説了算,不就成了想獎誰就獎誰、想獎多少就獎多少了嗎?

  政府動輒搞“重獎”,有違公共財政的本質和宗旨。要知道,政府自身並不創造收入,政府手裏的每一分錢都來自納稅人的稅收,因而,政府的每一項開支都應給予納稅人以充分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而且,對於某些人的分內之事,也動不動搞“重獎”,于理不通。

  與某些地方政府動輒大筆一揮“重獎”一把的做法不同的是,昆明市在擬獎勵公務員之前,專門舉行了聽證會,讓各方展開議論、聽取各方意見。這無疑是一種進步,給予納稅人以知情權和監督權,使政府的決策和公共財政的動用更加透明、公開,避免了獎勵的泛化和隨意化。

  如果允許我這個非昆明市民發表意見的話,我並不贊同對公務員進行獎勵的做法——因為,從昆明市政府公佈的獎勵條件來看,無非還是“忠於職守、積極工作、遵守紀律、廉潔奉公”之類,而這些都是對公務員最基本的要求,是一個合格的公務員必須要做到的事情,所以沒必要為此專門設獎。但是,我還是要為昆明聽證“獎勵公務員”的舉措叫好,此舉開了個好頭,不僅體現了對納稅人的尊重和政府推動政務公開的態度,也彰顯了公共財政的理性回歸,值得其他地方學習和借鑒。(喬志峰)

責編:李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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