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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鬧”糾紛時有發生 根源在於正路不通(圖)

 

CCTV.com  2009年11月26日 04:5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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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鬧事的手段解決醫患糾紛時有發生,甚至發展到毆打醫生、打砸醫院的地步

  “醫鬧”之源在於正路不通(民生觀)

  黃碧梅

  11月16日,某論壇上出現了一個醫患糾紛導致“醫鬧”的帖子。事情發生在湖南某地,糾紛具體原因還有待於查實,但從帖子中的圖片看,醫院被架設了靈堂,門診大廳一片狼藉,地面被挖出一米見方的大坑,醫院門口被拉出橫幅阻擋群眾就醫,場面觸目驚心。

  不幸的是,類似的事件並不罕見。

  據不完全統計,僅今年6月,嚴重的醫患糾紛事件造成近20名醫務人員傷亡。有人據此把6月份稱作醫生的“黑色六月”,雖有誇大,不為無因。

  縱觀這些“醫鬧”事件,事態往往呈現這樣一條“路徑”:醫患糾紛發生之初,患者家屬往往處於弱勢,投訴無門;矛盾於是升級,家屬開始採取“鬧”的方式解決問題:靜坐、打條幅、設靈堂,甚至毆打醫生、打砸醫院,更嚴重的還會發生傷亡事件。這時強弱之勢逆轉,醫院及相關方面開始息事寧人,甚至不問是非,趕緊“花錢買穩定”了事。

  這是一條扭曲的“路徑”,危害甚巨。

  以鬧事求解決,加劇了醫患矛盾。“醫鬧”嚴重威脅著醫生的人身安全,為降低自身風險,會導致醫生對危重病情不敢接手,寧肯不治,也不願擔治療無效之責。

  更大的危害是:以鬧事求解決是一種違法行為。當糾紛發生時,人們的選擇不是依靠法律,走正常的途徑解決,而是選擇鬧事,甚至依靠違法的暴力手段。這種做法往往還能得到相關部門不了了之的對待,這傳遞出的信號更為可怕。

  扭曲的路有人走,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正常之路很難走,甚至走不太通。

  按照正常途徑,《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醫療糾紛給出了3種指導性的處理方式:一種是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一種是直接訴諸法律;一種是通過醫療鑒定來判斷責任。但是,在現實中,自行協商,醫院要麼不理,要麼避重就輕;訴訟,需要耗費的時間、金錢,有時候是已經在治病中耗盡錢財的家庭所不能承受的;申請醫療鑒定,又害怕“醫醫相護”,自己的合法權利難以得到保障。

  當患者處於醫患博弈中的弱勢地位時,假如能保障他們的權益,早早把氣理順,不讓矛盾升級,那麼,誰還會去鬧事呢?

  這有賴於醫院醫風醫德的培養。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需要繼續發揚。“醫者父母心”、“仁心仁術”的傳統行醫信條也需要繼承。醫院方面如能細心地與患者家屬溝通,在合理限度內盡可能尊重他們的意願,而非傲慢不理,患者家屬的負面情緒也許就不會被激化。

  這更有賴於建立有效的機制保障患者的權益。讓他們不必鬧事就有説話的渠道,説的話也有人聽,事情能得到合理解決。

  總之,“醫鬧”事件的根本解決,在於降低患者及其家屬維權的成本,同時堅持對違法鬧事的處罰。合法維權途徑通暢了,違法之路堵上了,“醫鬧”之風,自然休矣。

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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