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國家發改委宣佈,自11月20日起全國非民用電價每度平均提高2.8分錢,暫不調整居民電價,未來居民用電將逐步推行階梯式遞增電價,用電越多,電價越高。 中新社發 井韋 攝
中新網11月19日電 國家發改委19日宣佈,我國銷售電價從20日起每千瓦時上調2.8分錢,暫不調整居民電價。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表示,當前電價方面存在的矛盾較多,三方面原因促使本次電價上調,而對於現行居民電價嚴重偏低的現狀,或將推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式遞增電價的方式。
電價存較多矛盾 三原因促上調
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表示,當前電價方面存在的矛盾較多。從電網方面看,去年8月20日國家將全國火電機組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分錢,由於當時通脹壓力較大,且金融危機已經給經濟發展造成衝擊,電網企業銷售電價沒有同步調整,導致購電成本劇增。今年1-8月,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公司虧損161億元,同比減少利潤238億元。如不及時疏導電價,一方面可能影響電網企業正常經營;另一方面,價格信號失真,不利於引導電力需求,促進用戶合理、節約用電。
從發電方面看,火電企業執行標桿電價存在苦樂不均的現象。目前各地區的標桿上網電價主要依據機組平均造價、煤價和煤耗制定。由於近年來各地區燃煤機組造價、煤價、煤耗變化較大,而標桿上網電價未能及時調整,各地燃煤電廠經營情況差異較大。東部沿海地區發電企業盈利能力較強;中西部有些地區如山西、陜西、甘肅等發電企業普遍虧損。為充分發揮價格信號對投資的引導作用,需要對標桿電價進行有升有降的調整。
從節能減排角度看,近年來,可再生能源發電事業發展迅猛。據統計,自2005年底至2008年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增加了868萬千瓦,增長了703%,其中,風電裝機增長了695%,且繼續呈現快速增長的勢頭,需適當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脫硫電價政策需進一步完善,2007、2008年共有2億多千瓦的燃煤機組加裝脫硫設施,為減少二氧化硫排放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也導致脫硫加價資金需求越來越大,需要通過提高電價進行疏導。
居民電價或分檔定價 用電越多電價越高
曹長慶表示,此次上調的是非民用電價,暫不調整居民電價,發改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對居民用電推行階梯式電價改革方案,將居民用電分檔定價,對基本電量,保持較低的電價水平,用電越多,電價越高,以促進節約用電。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具體何時實施,如何實施,將由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充分論證後,提出可操作的方案,並嚴格履行聽證程序後實施。
據悉,由於煤炭價格上漲,去年8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全國火電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上調了2分錢,為維持市場物價穩定,並有利於克服金融危機對經濟的衝擊,電網銷售電價沒有調整,使得電網企業購電成本驟增,經營出現虧損,影響電網正常發展。此外,為促進節能減排,保護環境,燃煤機組普及脫硫設施,需支付的脫硫加價資金增加;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迅猛發展,需要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此次電價調整方案的出臺,有利於理順電價關係,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同時,也為進一步深化電價改革創造了條件。
正就電價改革徵求各方意見
曹長慶表示,發改委起草了《關於加快推進電價改革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正在徵求各方面意見。
對於“資源産品價格改革就是提高價格”的疑問,曹長慶表示,這可能與我們宣傳解釋不夠有關。實際上,資源産品價格改革的核心是完善價格形成機制,運用價格杠桿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價格升降是由資源稀缺程度、市場供求狀況和一定時期國民經濟發展要求決定的。價格調整與價格機制轉換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
曹長慶表示,我國資源産品價格嚴重偏低,是造成加工業經營粗放、浪費嚴重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我國經濟結構不合理的矛盾長期得不到解決,與資源産品價格偏低是密不可分的。因此,資源産品價格充分地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供求關係和環境成本,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途徑。
另一方面,價格改革的方向是要逐步建立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價格機制。結合電力體制改革,這些年來,電價市場化改革步伐大大加快,科學合理和公開透明的政府定價制度初步建立。
具體講:一是對燃煤電廠實行標桿上網電價制度。新建機組投産後執行事先統一制定的標桿電價,改變了過去按項目成本核定電價的做法;二是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使電價及時反映煤價變化,將基礎能源市場價格變化及時傳遞給電力消費者;三是在東北地區建立區域電力市場,進行競價上網試點,取得了寶貴的經驗;四是會同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制定了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辦法,放開了20%的售電市場,允許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電能,自主協商電價;五是制定與完善了鼓勵節能減排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電價政策,對電廠脫硫實行價格補貼,對風力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實行標桿電價,促進了可再生能源發展。
曹長慶表示,下一步發改委將繼續加大改革力度,積極穩妥地推進電價市場化進程。初步考慮,擬採取以下措施:在發電環節,實行“三試點一放開”,即進行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建立市場平臺進行雙邊交易以及選擇部分電網開展競價上網試點,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逐步放開新核準機組上網電價;在輸配電環節,逐步開展按“成本加收益”辦法核定電網輸配電價的試點,強化對電網企業的成本約束機制;在售電環節,繼續優化銷售電價分類結構,減少交叉補貼,建立有利於節能減排,引導用戶合理用電的銷售電價體系。根據以上思路,我們起草了《關於加快推進電價改革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正在徵求各方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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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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