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長沙公安整治非法用違規車輛行為 可打110舉報

 

CCTV.com  2009年11月19日 02:5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紅網  

>>>海量新聞,請點擊“新聞頻道”

  長沙公安鐵拳整治民警非法用車 撥打110可舉報

  紅網長沙11月18日訊(記者 劉怡斌 通訊員 百成)陳敏是長沙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的一名民警,從今天開始,陳敏和他的隊友們就在自己所屬巡邏班組的巡邏車駕駛臺前,端端正正擺放一張長沙市公安局集中整治非法使用違規車輛宣傳警示卡片,提醒自己和隊友規範用車行為,杜絕非法使用違規車輛。

  長沙市公安局紀委、督察支隊等部門今天透露,為強化隊伍管理,著力解決少數公安機關、公安民警非法使用違規車輛和辦案暫扣車輛的問題,努力建設和諧警民關係,切實維護長沙公安機關良好形象,自11月份開始至今年年底,在長達兩個月的時間裏,全市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整治非法使用違規車輛專項行動。

  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的重點包括:一是清理暫扣機動車輛。暫扣機動車輛在暫扣3天內必須交本級公安後勤裝備部門統一保管。二是尋找暫扣車輛失主。執法辦案暫扣車輛確有被盜搶嫌疑的,應加大甄別力度,積極尋找車主。三是清理民警私用車輛。凡不能提供合法購車證明的無牌假牌套牌或利用辦案私留的車輛,一律上交單位處理。四是規範警牌警車使用。嚴禁出借警牌和警用車輛;嚴禁其他車輛套用警牌;嚴禁為其他單位車輛上警牌。

  依據工作方案,此次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方案規定“六條紅線不得觸碰”,如使用辦案暫扣車輛和套用警牌車輛的,一律對使用車輛民警禁閉、對警種部門“一把手”免職;辦案暫扣車輛3天內未及時交後勤裝備部門統一保管的,一律追究辦案單位“一把手”責任;出借警牌警車的,一律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責任領導責任;民警使用違規車輛的,一律予以免職並治安拘留;購買使用盜搶車輛的,一律清除出公安隊伍,並立案偵查;民警違規使用車輛的,一律上追一級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責任;民警配偶子女使用違規車輛的,視同民警本人違規。

  目前全市公安機關各部委、支隊、警校、分縣市公安局均已層層開展深入細緻的思想教育工作,組織廣大民警深入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警紀警規,深刻認識非法使用違規車輛的嚴重性和危害性,教育和引導民警自覺參與、積極配合專項行動。

  為加強監督,確保集中整治實效,長沙市公安局設立專門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提供民警非法使用違規車輛線索,接受社會監督。

  長沙市公安局集中整治非法使用違規車輛專項行動舉報電話:

  110(24小時錄音舉報電話)

  82587770(正常上班時間舉報電話)

  相關鏈結:

 

責編:彭偉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