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長春十一月五日電 (吳兆飛 胡春曉 張玉卓)十一月五日,原吉林省榆樹市人大副主任徐鳳山之子、黑社會組織頭目徐偉被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注射死刑。
徐偉係原榆樹市熱力公司副經理,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于二00五年七月被逮捕。其父徐鳳山,原係榆樹市人大副主任兼榆樹市工會主席,因涉嫌犯受賄罪,于二00五年八月被逮捕。
據法院介紹,一九八九年以來,徐偉依靠其父徐鳳山先後擔任榆樹市副市長、人大副主任職務的勢力,勾結警察曹利忠等人,利用徐鳳山、曹利忠等人形成的保護傘,在榆樹市勾結社會閒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組成犯罪團夥。徐偉通過倒賣建築材料、強行向榆樹市各糧食部門高價銷售糧食器材、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等犯罪活動,獲取鉅額經濟利益,並以此作為經濟來源供其揮霍和團夥成員開銷。
徐偉還糾集同夥進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涉賭、吸毒等犯罪及違法活動,併為此購買槍支、彈藥以及車輛,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逐步發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其組織成員動輒結夥持械行兇,傷害無辜,砸毀公私財物,並於一九九七年和一九九八年製造兩起命案,致使榆樹市民安全感喪失,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該案後,于二00七年九月一審判決徐偉死刑,同案其他被告人也被分別處以刑罰。宣判後,徐偉提出上訴,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二00八年七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法復核後,確認了上述徐偉的犯罪事實,核準其死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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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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