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府糾風辦昨晚向媒體通報了廣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部門負責人梁某對媒體記者發表不文明言語事件處理結果:當事人已于昨日被撤職,梁某對自己的不當言論作了檢討並公開道歉。
梁某確認媒體報道屬實
根據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朱小丹同志批示精神,廣州市政府糾風辦于10月29日下午組成調查組,對新聞媒體報道廣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部門負責人梁某對媒體記者發表不文明言語事件進行了查處。調查組聽取了廣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代董事長杜志軍和代總經理莫穗玲就事件發生經過的介紹和對梁某的處理情況,與當事人就事件經過進行了核實,梁某確認媒體報道屬實。
對不當言論作公開道歉
由於梁某事件影響惡劣,市政府糾風辦責成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對梁某在停職檢查的基礎上作出嚴肅處理。昨日,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再次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對梁某作出撤銷其前期部部長職務。梁某對自己的不當言論作了檢討並公開道歉。
市政府糾風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就梁某事件在全市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進行通報,並要求全市幹部職工舉一反三,以此為戒,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落實政務公開承諾,自覺維護市委、市政府為民服務形象,促進文明城市建設。(記者楊明 通訊員穗糾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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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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