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9日電 中新網10月29日電 中央組織部負責人日前就印發和實施《關於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指出,《意見》明確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和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
最近,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同時,為了深入貫徹落實《意見》,經中央批准,中央組織部制定了《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辦法(試行)》,與《意見》一起形成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制。
據該負責人介紹,《意見》明確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和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著力形成注重品行、科學發展、崇尚實幹、重視基層、鼓勵創新、群眾公認的正確用人導向。
《意見》強調堅持從嚴治黨、獎懲分明,對自覺堅持科學發展、善於領導科學發展,堅持原則、勇於負責,敢抓善管、真抓實幹,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優秀幹部,要表彰獎勵、提拔重用;對不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辦事,急功近利、搞形式主義和形象工程,不負責任、不講原則、怕得罪人,以及完成約束性指標方面發生問題的,要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督促整改;對群眾意見較大、不勝任現職崗位的,及時進行組織調整;對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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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扈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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