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中國共産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在北京閉幕。全會提出,堅決反對腐敗,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在四中全會《決定》中提出,要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決遏制一些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勢頭,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懲處。《決定》還提出,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報制度,發揮查辦案件懲戒功能和治本功能。
10月28日,四中全會閉幕已40天。在這短短的40天裏,三名省部級官員因涉嫌違紀相繼被中紀委調查,高官的“落馬”頻率之高實屬罕見。此外,一些省市、一些行業的腐敗案件也集中“曝光”,有網友不禁感嘆“四中全會的威力真大!”
中紀委兩位領導撰文 提出新思路新方向
本月13日和23日,《人民日報》在重要版面刊發了中紀委書記賀國強和副書記何勇的署名文章,題目分別為《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 開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新局面》、《堅持反腐倡廉方針 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賀國強在文章中闡述了中央反腐新思想、新要求和新舉措。何勇的文章則鮮明地指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創新思路,加大力度,努力在4個方面取得突破。
反腐新思想、新要求、新舉措:
一是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
二是以整體性、建設性的思路來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三是著眼于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
四是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工作。
反腐要在4個方面取得突破:
(一)貫徹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加強廉潔從政教育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
(二)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三)以加強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監督為重點,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
(四)深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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