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城管隊員在違建樓下維持秩序。(新華社發)
10月27日,工人在違建樓樓頂拆除違章建設樓層。(新華社發)
10月27日,工人在違建樓樓頂拆除違章建設樓層。(新華社發)
長江日報10月29日報道審批12層,為何建到了20層?為何早不拆除,讓違建到了20層的既成事實後才拆除?省供銷倉儲運輸總公司的經濟適用房大樓拆違事件經本報昨日報道後,讀者反響強烈。
據悉,省供銷倉儲運輸總公司最初申請的經濟房指標是14000平方米。但最後獲批只有6000平方米,12層。
27日的拆違,一些市民不解“為什麼要等到建了20層才拆?早幹什麼了?”
據介紹,規劃部門對違建的執法是“三步走”:發現問題制止(下達告知通知書);責令整改;強拆。
“我們沒有強拆手段,規劃部門只能走‘前兩步’。”江岸規劃分局負責人昨日説,申請強拆,要得到區政府批准。他説“現在建房技術發展很快,一週就可以蓋3層。我們從申請強拆到獲批需要時間,肯定趕不上違法建設的速度。”
江岸規劃分局是8月24日施工方扎13層樓的鋼筋時發現的,當即要求對方整改。
強拆行動是9月初申請的,從申請到獲批期間,經濟房從16樓蓋到了20層。其間,分局聯絡有關部門採取非正式強制手段對其斷水斷電,仍阻擋不住。
省供銷倉儲運輸總公司:
動工之日,我們就做好了罰款準備
昨日,省供銷倉儲運輸總公司負責人胡建國告訴記者“我們是背了理。”並坦陳,圖紙設計是建23層,動工時就做好了罰款準備。
施工圖紙是建到23層
胡建國告訴記者,最初申請的經濟房指標是14000平方米。“省供銷倉儲運輸總公司是省國資委認定的特困企業,人均工資750元,職工人均住房19平方米。”但最後獲批只有6000平方米。
據悉,武漢經濟適用房的指標由發改委、規劃和房産三部門共同審批。主要依據有兩個——一是建房單位的申請,二是國家日照通風視線等規劃條件,後者是決定條件。
市規劃局規劃處昨日介紹,省供銷運輸總公司這塊地的南面是一座6層高的幼兒園,按照日照採光分析計算,這棟經濟房只能建6層高。考慮到該單位缺房的實際,後來對方案進行了修改:將南北朝向變成東西朝向,經濟房可建到12層,6000平方米。
倉儲運輸總公司為增加面積奔走。2008年,他們找深圳一家公司做了日照分析,結論是可以建69.15米,折算23層。施工圖紙就是按此設計。
“我們做好了罰款準備”
按6000平方米規模,除去交給政府的7間安置房,總公司只有50多套,缺口太大。胡建國坦陳,“從動工起就打算做23層樓。我們是做了罰款準備的。”
今年7月13日,省供銷倉儲運輸總公司向江岸區分局遞交過增加5000平方米的申請,被拒絕。其原因是增加經濟房面積不由規劃部門一家批。
胡建國説,“另一個原因是這個手續辦下來,至少需要一兩年。這項工程中途停下來,不是成了爛尾樓?”
總公司也希望職工今年能搬進這棟樓過年。“反正認罰不就行了?”
在這種想法主導下,這棟樓房的建設成了一輛撤了閘的車。胡建國昨日告訴記者“這不是我個人的決定,是職代會通過的。”
但有一個細節是,原來設計的30多平方米和50平方米的住房,已經被合為一套。從而減少了總套數,加大了分配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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