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晚報8月7日報道巨量違建拆除的背後,是鉅額的拆違成本投入。今年上半年,僅成都中心城區共拆除違建285處,建築面積49.71萬平方米。按一半違建由政府強拆,拆除成本每平方米以100元計算,今年上半年,市、區、街辦三級拆違成本大約在2450萬元左右,一年就在4900萬元左右。
拆遷留下的空地,成了某些人的違建“天堂”!在空地上,準備建上數十間房屋。昨日,青羊區城管執法大隊對蘇坡橋南街約2畝的違建予以了強拆。
青羊區城管局周新建局長表示,“現強拆基本都靠政府‘買單’。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該局下一步做法就是就‘拆違費’把違建者告上法院,通過訴訟來追回拆違費。
▲強拆現場
點位一
拆違一萬平方米花掉3萬元地點:黃田壩片區
昨日,記者來到黃田壩,這裡曾經是青羊區最大的違建房集中地。在聯工社區原來的菜地裏,只見一片片磚瓦殘跡,許多嶄新的鋼架棚屋頂被扔在地上。這些菜園裏“種”出的房子,達到1萬餘平方米。
“違建房主根本不聽招呼,加班加點往上蓋房!”在巡查發現後要求對方立刻停工,但居民仍偷偷修建,建成後並不“認領”,企圖逃避處罰。上月15日,青羊區城管、國土、公安、醫療、街道和社區等10余個部門出動50名人員,再加上40多名工人對該違建進行了強拆。
“拆違成本高得嚇人,光直接的工資和租賃費就花了3萬元。”劉軍説,雖然政策規定拆除費用應由房主承擔,但在實際執法時卻很難實施。
點位二
空地冒出違建房40人強拆地點:蘇坡橋片區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了蘇坡橋南街,穿過一條逼仄的小巷子,就來到了一個大約2畝的空地上,此時,原本的空地已經長出了一米高的磚混結構的墻來。據介紹,這片空地上,已打起了10余房間的地基。
據知情人介紹,這些地基將來都將建成一些簡易房屋,用來出租。“這樣的違法建設成本很低,一間房屋最多50余元/平方米,而一旦出租,就將收取100元—200元/月的房租費,利潤是非常高的。”
據劉軍介紹,這起違法建設是8月3日被巡查人員發現,當時執法人員就予以制止,要求違建者拆除。在他們離開後,違建者又繼續修建。劉軍説,等修好了再來強拆,就非常困難了。
昨日,執法人員來到了蘇坡橋南街,包括執法人員在內的40余位工作人員開始強拆。一米高的磚混結構,在執法人員手中,輕輕一推,就坍塌。“違建的質量都差,具有很大的安全隱患。”執法人員説。不到10分鐘,執法人員就把地基全部推倒。
▲機制探索
通過訴訟讓違建者
承擔“拆違費”
成華區今年上半年共強拆違建9處,人工費、租賃機械費加上建築垃圾清理費,共花費10多萬元,每平方米拆除成本在100元左右。青羊區城管強拆中心城區屋頂違建時,拆除成本每平方米達300元,花費數十萬元。
今年上半年,僅成都中心城區共拆除違建285處,建築面積49.71萬平方米。按一半違建由政府強拆,拆除成本每平方米以100元計算,今年上半年,市、區、街辦三級拆違成本大約在2450萬元左右,一年就在4900萬元左右。
據悉,在違法建設中,單位作為主體的違法建設者違建面積往往很大,拆違費也相當高。“這也是我們準備積極追究的違建者。他們作為違建主體,也能承擔鉅額的拆違費。”周新建表示,這筆費用一旦追回,就可以惠及轄區內更多居民。
▲人性關懷
困難群眾違建
“限時拆除”
昨日,記者從市規劃執法監督局獲悉,為了更人性化開展拆違工作,目前我市正研究制定“折衷策略”——對待有困難的群眾將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拆除期限”。
該負責人表示,根據現有規定,對待違建,現在一般都是要麼拆除,要麼辦理相關手續“轉正”,而能“轉正”的極少,絕大部分都是拆除。“我們正在各區進行調研,想在拆除和‘轉正’之間找一個折衷的辦法,即根據困難群眾情況,適當延長拆除時間,比如約定半年後拆除,不然就將進行強拆,我們稱為‘限時拆除’。”該負責人稱,延長時間裏,政府將通過各種渠道幫助困難群眾,儘早拆除違建。
據了解,根據初步設想,適合“限時拆除”的當事人必須是困難群眾,違法建設不能用於商業盈利,而且需要小區居民認可才行。“具體執行辦法、標準正在研究之中。”
▲治違快評
違建之所以屢禁不止,源於它背後的暴利。所以,讓違建成為賠本的買賣,成為近來討論頗多的焦點。
據我市權威部門統計,今年1~6月,全市拆除各類違法建築面積77.64萬平方米,按照1個平方米的拆違成本100元~200元來計算,上半年,市、區、街辦三級拆違成本大約在7764萬~1.5528億之間。
這麼大一筆錢能夠做什麼?
初步測算,7764萬~1.5528億的拆違成本可以修一條40米寬、大約6~12公里左右長的市政道路;還能處理7到15個月的中心城區垃圾量,並可以給更多的圍墻穿上‘景觀綠衣’,修建一個個城市綠地……
相信這串數字足以給人震撼!
有法律界人士由此表示,讓違法者自己買單,可以增大違法者的違法成本,遏制違法行為的産生;更深層次的意義還在於,改變由政府買單的現狀,是保障社會公平的一種體現。
抑制違建,除了強拆的震懾之外,經濟杠桿的約束,可以使有心違法者無利可圖、知難而退,方能形成全面的“常效管理”。
A、熱線舉報
昨日市民熱線舉報
連日來,上百位市民打進本報熱線,對我市中心城區的違法建設進行舉報,目前,相關單位將就市民舉報的內容進行調查,一旦確定為違法建設,將依法拆除。
來電顯示(部分)
遊先生:青羊區為民路和金沙路交界處的21世紀仲介到花店一段幾個鋪面全是違章建築。
李先生:青羊區紫瑞北街的四季禦庭酒樓,在酒樓後面佔領市政公園土地,違規搭建佔地近一畝。
易先生:蓮花西路倪包子店,屬於違章搭建。
林先生:青羊區桐梓街29號院,80%住戶的屋頂花園都有違規建築,用作出租和他用。
今日,本報繼續開通熱線電話962111,歡迎市民繼續舉報身邊的違法建設。
B、曝光回復
海椒市街10號
這幾間商鋪不屬違建
市民王先生:海椒市街10號有5間房屋修建在人行道上,明顯是違建。昨日,記者來到海椒市,果然發現在人行道上,有5間小屋出現在人行道上,剛好把人行道堵死。這5間房屋目前正在經營水果和日用雜貨。
本報記者就此問題反映給錦江區治違辦相關負責人張瑞萍。張瑞萍表示,這個問題治違辦已做了專門的調查,發現這5間建築有相關證件,不屬於違建。
C、名詞解釋
無合法手續就屬違建
據市規劃局執法監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沒有産權産籍的建築物、構築物均為違章建築。(本文來源:成都晚報)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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