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港口局27日宣佈組織開展交通行政執法大檢查,進一步規範交通行政執法行為。
據了解,此舉旨在貫徹落實上海市政府關於“堅決依法整治非法經營行為,維護交通經營市場的正常秩序;堅決禁止交通行政執法過程中的不正當調查取證行為,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切實維護合法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權益”精神。
此次交通行政執法大檢查將圍繞取證、立案、調查、處罰、執法環節及執法程序、法律文書、自由裁量等內容,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各區縣執法大隊開展為期一週自查,並形成自查書面報告;第二階段由上海市交通港口局組成專項檢查組,通過聽取彙報、座談、查閱案卷、了解公眾反映等方式,對各個區縣行政執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第三階段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對行政執法情況進行抽查,進一步規範交通行政執法行為。
在交通行政執法大檢查的基礎上,上海市交通行政執法部門將會同公安、城管等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加大打擊非法經營行為;將集中執法力量,加大對交通樞紐、商圈、學校、醫院、重要路段和客流集散點等重點區域的監控和巡查力度,延長固守時間,採用必要的技術手段固化證據,嚴厲打擊非法經營行為,保證合法經營者和乘客的權益。
同時,上海市交通部門將廣泛聽取市民對公交出行空白點的意見,努力加強交通資源的配置、延長服務供應時間,不斷滿足不同群體的出行需求,壓縮非法經營滋生空間。在交通樞紐和城鄉結合地區,完善方便出租汽車管理的相關配套設施。研究探索依託區縣骨幹公交企業,試點推出適合中、小型客車短距離駁運的車型和線路,努力改善市民出行環境。
上海此前兩起涉嫌“釣魚式執法”事件引發全國高度關注。(記者陸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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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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