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4日電 據國家工信部網站消息,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幫助中小企業克服困難,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近日,記者就貫徹落實文件,做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對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進行了專訪。
(一)記者:國務院為什麼要出臺36號文件?這個文件與過去的政策措施相比,有哪些新的內容?
答:去年以來,國際金融危機給我國實體經濟帶來較大衝擊,對外向度較高和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影響尤其嚴重。黨中央、國務院及時實施了“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惠民生”一攬子計劃,國內經濟企穩回升已經明確,中小企業生産經營也出現了積極變化。但當前經濟回升向好的勢頭還不穩固,中小企業發展形勢依然嚴峻。為此,國務院對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進行了部署,印發了這個文件。這些政策是“一攬子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針對中小企業的綜合性措施。文件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中小企業的關心和重視,文件的出臺有利於提振中小企業戰勝困難的信心,幫助中小企業儘快走出困境。文件將解決中小企業現實困難與保持平穩較快發展、推進結構調整結合起來,引導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全面提高企業整體素質和市場競爭力。
在2003年施行《中小企業促進法》、2005年出臺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若干意見(即非公經濟36條)的基礎上,36號文件提出了進一步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完善中小企業政策法律體系;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扶持;加快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內國際市場;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的服務;引導中小企業加強管理;加強中小企業工作的組織領導等八個方面,共29條政策意見。這些政策,都是針對當前中小企業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制定的,其中:如對困難中小企業的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費率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10年底;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金融機構採取的一些體制、機制改革措施;對年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業2010年減半徵收所得稅;在中央預算內技術改造專項投資中和地方政府安排的專項資金中,支持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定政府採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辦法等,是首次提出或著重強調的政策點。
(二)記者:目前,貸款仍然是多數中小企業融資的首要選擇。但實際上,尤其是小企業要拿到銀行貸款非常困難。請問,國家通過哪些政策措施,促使銀行更多地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
答:為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銀行和銀監會做了大量工作,36號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體制上要求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加快以中小企業為放貸主體的貸款公司、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社等新型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支持民間資本參與發起設立股份制金融機構,完善多層次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在鼓勵金融機構擴大對中小企業貸款上,鼓勵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金融機構發放小企業貸款按增量給予適度補助,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損失給予適度風險補償;完善財産抵押制度和貸款抵押物認定辦法,通過動産、應收賬款、股權等方式,緩解中小企業抵質押品不足問題;對商業銀行實行差別化的監管政策。在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方面,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提高擔保機構的擔保能力,落實好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免徵營業稅、準備金提取和代償損失稅前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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