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立法如何避免執法難窘境
娛樂餐飲場所控煙是否可操作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日前就《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草案)》舉行立法聽證會。據介紹,該條例草案自8月21日公佈以來,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收到市民來信傳真電郵58件,包含212條修改意見和建議。
其中,3個問題比較集中,即條例草案關於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是否合理、可行;條例草案關於旅館、娛樂場所、餐飲場所控制吸煙的規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條例草案關於禁止吸煙場所所在單位應當履行的職責是否合理、可行。圍繞上述3個問題,以及控煙立法如何避免執行窘境,控煙場所分類、控煙措施實施等立法細節,19名聽證陳述人在聽證會上發言,10名市民到會旁聽。
禁煙場所如何細化
退休人員陳群建議,國家機關控煙範圍只是“提供公共服務的辦事場所”比較籠統、狹窄,能否把這個引申到人民團體、民間組織和社區服務辦事場所。同時,國家機關公務員應&&控煙起表率作用。
市民張正華則建議,增加人口密度大、婦女兒童多的室外區域,比如南京路步行街,作為合理控制吸煙區。市民王建中建議,增加舞廳作為禁煙場所,並放映禁止吸煙的宣傳資料。
BDS控制吸煙工作室的包迪生説,許多發達國家前幾年就已經規定公園禁止吸煙,建議條例增加公園禁止吸煙的規定。上海大學學生陳洪建議,單獨將卡拉OK列為禁止吸煙的場所,同時增加老年福利院和養老院的室內區域作為禁止吸煙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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