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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陳水扁案裁定理由:所涉皆為重罪 仍有逃亡之虞

CCTV.com  2009年10月09日 09:1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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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陳水扁深陷弊案被裁定羈押

  

    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而這次撤銷高院裁定的理由包括:高院法官審理時沒有清楚交代陳水扁為何會逃亡;洗錢部分,高院合議庭也沒清楚交代;陳水扁身為卸任當局領導人,仍有安全保衛人員隨行,因此應不會逃亡。

    台灣高等法院依照規定在24小時內重開陳水扁羈押庭,並於今天淩晨作出繼續羈押陳水扁的裁定。陳水扁將繼續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合議庭認為,陳水扁為當局卸任領導人,所涉皆為重罪,在海外尚有大筆資産,仍有逃亡之虞,符合羈押要件,因此裁定繼續將其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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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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