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文化産業振興規劃》解讀
文化部部長 蔡 武
《文化産業振興規劃》的發佈,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舉措,標誌著發展文化産業已經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納入了黨和國家的重要工作日程。
編制背景和過程
進入新世紀新階段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文化建設,特別是黨的十七大要求大力發展文化産業,繁榮文化市場,明顯提高文化産業佔國民經濟比重,增強國際競爭力。在全球性金融危機中,我國文化産業逆勢而上,其特點和優勢進一步凸顯。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今年初,中宣部會同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成立調研組,著手《文化産業振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調研編制工作。7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文化産業振興規劃》。
總體思路、原則和目標
《規劃》的總體思路是:按照中央“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的精神,根據文化領域改革發展的實際情況,明確文化産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提出落實相關任務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條件,對成長性好、示範帶動效應強、具有全局性和先導性的重大項目作出安排。
《規劃》的基本原則是五個堅持:一是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二是堅持以體制改革和科技進步為動力,激發文化産業發展活力;三是堅持重點突破,加快推進重大工程項目;四是堅持以結構調整為主線,著力提高文化産業發展質量和水平;五是堅持內外並重,積極開拓國內國際文化市場。
《規劃》的總體目標是:到2011年末,文化産業規模不斷擴大,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有較大提升,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明顯增強,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功能和作用得到較好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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