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門九月十八日電 (記者 畢永光 龍土有)澳門特區廉政公署今日致函立法會選舉各提名委員會受託人,提醒在選舉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法律。
澳門特區第四屆立法會選舉將於九月二十日舉行,參選團隊競選活動今日結束。
澳門特區廉政公署強調,任何候選名單、受託人及其支持者,無論在投票前或投票後,不得提供任何飲食招待作為投票的回報;不得向選民承諾給予任何利益作為投票的回報;在選舉當日,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點或在車輛上以直接或間接方式拉票。
廉政公署警告,上述行為可構成犯罪,如賄選罪成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八年,不得緩刑。
為確保立法會選舉廉潔公正,澳門廉政公署表示將全力監察選舉活動,包括必要時巡查酒樓食肆及接載選民往投票站的車輛。一旦發現任何選舉不法行為,將會迅速介入處理。
廉署今天還公佈了反賄選熱線,並希望各候選組別能堅守選舉法的規定,共同締造一個公平、廉潔的立法會選舉。
為更好防止賄選,澳門特區立法會去年十月通過了新修訂的《立法會選舉法》。本次選舉將是對新選舉法的首次檢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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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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