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昨從韶關市了解到,為打造廉潔高效的責任政府,韶關市委、市政府于2008年1月制定出臺了《韶關市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辦法》。近兩年來,全市共查辦行政問責案件105件,問責單位141個,問責人員353人次。其中,13名縣(處)級幹部被問責,8名科級幹部被免職。
該市還充分發揮“民聲熱線”的作用,公開舉報電話、領導幹部定期接訪等措施,著力構建群眾訴求平臺,提高行政問責的反應速度。今年以來,該市共接到各種舉報投訴468件、受理446件、辦結367件,及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行政問責。
韶關市注重在工作中完善行政問責措施,不僅對工作失責的領導幹部進行問責,而且對碌碌無為、得過且過、無所作為的“太平官”也進行問責,使得問責方式由“有責”官員向“無為”官員延伸發展。
2008年5月,乳源縣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對在整治礦山非法開採工作中負有主管責任的縣環保局股長、副股長、大布鎮經濟辦副主任進行了行政問責,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同時,將負有監管責任的縣國土局、地稅局、工商局等垂直管理單位的失責情況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由其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責任追究;分別對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副局長、執法監察隊長等作出書面檢查、免職處理,使無所作為的“太平官”同樣受到問責。 王長征谷立輝
相關鏈結:
責編:汪蛟龍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