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超與鄭州振動公司簽訂賠償協議後表示:事情儘管曲折,最終有了結果。
9月15日,在河南新密市有關部門的協調下,以開胸驗肺尋求真相的張海超與鄭州振動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簽訂了賠償協議,張海超得到了61.5萬元的賠償金。
昨晚,張海超在給記者發來的短信中表示,“這個事情儘管經歷了曲折,但還是有了結果”。
這標誌著農民工為維權不得不採取開胸驗肺極端方式告一段落。
張海超的無奈
今年28歲的張海超,在鄭州振動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從事破碎、開壓力機等工種工作3年多後,感覺身體不適,還有咳嗽、胸悶症狀,一直以感冒治療,後來經醫院檢查告知他得了“塵肺”,他就懷疑是在工廠得了“塵肺病”。
張海超説,此前,他的工友曾死於塵肺病。
從2007年8月開始,為了弄清病情,他長年奔波于鄭州、北京多家醫院反復求證,而職業病法定診斷機構——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給出的專業診斷結果:塵肺0+肺結核,這樣的結果引起他的強烈質疑。
今年6月22日,在多方求助無門後,被逼無奈的張海超不顧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醫生勸阻,執著地要求“開胸驗肺”。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在“開胸驗肺”後開具的出院記錄上寫著“塵肺合併感染”的診斷。
公司草菅人命
7月10日,媒體報道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後,引起廣泛關注。
7月26日,在衛生部專家的督導之下,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再次組織省、市專家對張海超職業病問題進行了會診,明確診斷為“塵肺病Ⅲ期”。此外,張海超的4名工友也被確診為塵肺病。
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對《河南日報》刊發的《專家確診張海超患塵肺病》一文作出嚴肅批示:如此草菅人命、如此損害河南形象的事,法不容,理不容,情不容。
7月29日,河南省衛生廳給予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通報批評;給予新密市衛生局副局長耿愛萍撤職處分。
但隨後,河南省衛生廳下發處罰通報,認為鄭大第一附屬醫院在不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情況下,進行職業病診斷,違反了《職業病防治法》,予以通報批評。
河南省衛生廳的行為遭到網民一致反感,當事人張海超更是替醫院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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