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常務副主席白瑪赤林 中國網 楊楠
>>>國新辦就新中國成立以來五個自治區各方面成就舉行發佈會(實錄)<<<
9月2日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趙雙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副主席庫熱西 買合蘇提,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陳武,寧夏回族自治區副主席李銳,西藏自治區常務副主席白瑪赤林介紹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本區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等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西藏自治區常務副主席白瑪赤林介紹説,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目前西藏共有六地一市73個縣,總人口287.08萬人,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佔95%以上。從上世紀50年代以來,西藏經歷了非同尋常的歷史進程,簡言之,就是兩大跨越。
第一個跨越,社會制度實現了歷史性跨越
人類社會歷史進入上世紀五十年代時,西藏仍處於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社會,十四世達賴是封建農奴主階級的總代表。在這個制度下,佔總人口不足5%的農奴主佔有幾乎全部生産資料,而佔人口95%以上的農奴和奴隸則一無所有,更談不上什麼人權。當時在農奴中流傳著這樣的話:“能帶走的只有自己的身影,能留下的只有自己的腳印。”
新中國成立後,1951年西藏獲得和平解放。1959年,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各族人民一道平息了由西藏上層反動統治集團發動的武裝叛亂,並實行了民主改革,廢除了封建農奴制度。1965年,西藏自治區成立。從此,在社會主義道路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下,西藏曆史進入了新紀元。廣大翻身農奴和奴隸成為國家的主人、西藏的主人,享有平等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和自主管理本地區本民族事務的權利。
目前,在自治區34000多名各級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佔94%以上。在全國人大代表中,西藏自治區有20名代表,其中12名為藏族公民,門巴族、珞巴族公民各1名。西藏自治區歷任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和人民政府主席都由藏族公民擔任。在自治區、地(市)、縣三級國家機關組成人員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公民佔77.97%。1965年以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共制定了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方面的250余件地方性法規。
和平解放、民主改革和西藏自治區成立,為西藏各族人民廣泛享有人權、為西藏經濟社會快速健康發展奠定了制度保障,不僅是西藏社會制度的偉大跨越,而且是人類文明發展史和世界人權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巨大進步。
第二個跨越,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
——經濟發展實現重大飛躍。在中央關懷和全國支援下,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突飛猛進。生産總值由1959年的1.74億元增長到2008年的395.91億元,增長了65倍。人均生産總值由1959年的142元提高到2008年的13861元。
——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西藏總人口由和平解放前的122.8萬人增加到現在的287.08萬人,人均壽命由35.5歲提高到67歲。2008年,西藏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176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2482元。農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積達到22.83平方米,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達到33平方米。
——各項社會事業全面發展。西藏73個縣全部實現普及六年義務教育,70個縣完成普及九年教育,小學學齡兒童入學率由和平解放前不足2%提高到98.5%,文盲率由95%下降到2.4%。廣播和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分別達到88.8%和89.9%。西藏優秀傳統文化得到前所未有的保護和發展,宗教信仰自由與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充分尊重和保護。
——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成效顯著。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區政府高度重視西藏的環境保護。全區已建立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45個,總面積達41.26萬平方公里,佔全區土地面積的34.38%,居全國首位。目前,西藏的生態環境基本保持了原生狀態,仍是一方碧水藍天的凈土。
50年,西藏高原滄桑巨變。這50年,是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偉大跨越的50年,也是西藏各族人民享有充分人權、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最多的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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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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