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放棄購買經濟適用房家庭仍可享受廉租補貼
安苑小區和南嶺小區兩個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價格是否合理?為何不能直接上市交易?放棄購房要收違約金嗎?經濟適用住房可以繼承嗎?棄購、退房者是否可繼續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昨日,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針對市民近期比較關注的熱點問題一一進行了解答。
復核銷售價格審計項目建設成本
認定安苑、南嶺小區價格不虛高
對於經濟適用住房來説,安苑小區(二期)小高層售價2680元/平方米,高層售價2836元/平方米;南嶺小區(均為多層)售價2370元/平方米,這個價格是否有點高?
據市住房局有關負責人解釋,2008年兩個小區建設過程中,恰逢奧運期間建材價格大幅上漲,新的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帶來了人力資源成本上升,預算的調整造成房屋銷售價格相對過去偏高,因建設成本不同,房價就會不同。所以不能就此認為比以往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高就是房價過高。兩個項目銷售價格是由市物價部門按照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有關規定確定的,並於今年3月30日、31日在石家莊日報進行了兩次公示。同時在房屋銷售現場,也進行了公示。銷售結束後購房戶對銷售價格提出異議,市領導要求市物價部門重新對銷售價格進行了復核,市審計部門對項目建設成本進行了審計。兩個項目銷售價格制定是依法依規的,經審計項目成本是真實可靠的,不存在房價虛高問題。
退房不收合同規定10%違約金
可繼續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對於安苑、南嶺兩個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公開銷售中少數購房戶因家庭困難,無力承擔經濟適用住房房款提出的退房要求,市住房局有關負責人透露,市政府已經同意免除合同規定的10%違約金,退房的家庭可繼續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符合享受實物配租廉租住房條件的,仍然予以保障,最大限度地對放棄購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進行照顧。
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擁有有限産權但可依法繼承
在産權性質和上市交易方面,有購房戶提出:已經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為什麼不能繼承和上市交易呢?
對此,市住房局解釋説,國務院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屬於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産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後,也可取得完全産權。
省政府也明確規定:購房人在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後,可以將所購經濟適用住房轉讓,但必須交由市、縣(市)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管理中心代理,以市、縣(市)政府價格管理部門會同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定的價格,轉讓給取得《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的家庭。
因此,石市實行有限産權是符合上級政策規定的。有限産權的規定,不涉及産權比例,可以有效避免少數人對經濟適用房進行交易牟利,同時可保障真正有需求的低收入家庭擁有住房。
此外,國家和省裏的文件對經濟適用住房繼承問題都沒有明文規定,經請示省建設廳,經濟適用住房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公交車到門口
吃、用、購不出小區
昨日,記者從市住房局了解到,安苑小區和南嶺小區的道路與市政兩條主幹道相接,公交車到門口,出行十分方便;商業門臉佈局合理,吃、用、購不出小區,可滿足生活需求;樓道照明均為聲光觸摸開關,屬於節能産品;小區建有中水回用用水和雨水回收,可減少樹木灌溉用水;小區的綠化率為31%,達到了建設標準要求的30%標準;小區設有幼兒園和小學,中學用地正與有關部門協商,方便子女不出小區入學,減少了學習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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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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