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的行政強制法草案規定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強制措施。
草案規定,行政強制分為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兩類。行政強制措施又分為五類:一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是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三是扣押財物;四是凍結存款、匯款;五是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草案規定,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設定。尚未制定法律,或者屬於國務院行政管理職權事項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這五類措施中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凍結存款、匯款外的其他三類行政強制措施。(張華傑 馮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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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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