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1日電 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2009年47號國家藥品質量公告和2009年48號國家醫療器械質量公告,分別公佈了全國範圍內組織的對利巴韋林等3個製劑品種的國家評價抽驗結果和一次性使用輸液器(重力輸液式)産品的質量監督抽驗結果。
根據2009年47號國家藥品質量公告(2009年第2期,總第78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對利巴韋林、硫酸沙丁胺醇、馬來酸氯苯那敏3個製劑品種進行了國家評價抽驗,結果顯示,總體質量狀況良好。
其中,利巴韋林製劑(片劑、注射劑、顆粒劑)抽樣891批,884批次抽驗結果為合格,7批次不符合標準規定;硫酸沙丁胺醇製劑(片劑、緩釋膠囊)抽樣507批,505批次抽驗結果為合格,2批次不符合標準規定;馬來酸氯苯那敏片抽樣756批,747批次抽驗結果為合格,9批次不符合標準規定。
根據2009年48號國家醫療器械質量公告(2009年第2期,總第41期),本次共抽驗全國31個省(區、市)一次性使用輸液器(重力輸液式)584批,經檢驗,560批産品被抽驗項目合格,24批産品被抽驗項目不合格。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對上述質量公告中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及相關單位進行查處,並報送查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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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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