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價貴其實是人為造成的,在藥價奇貴的大幕下,那些人是一群吞噬百姓財富的惡魔。”在醫藥行業工作了10年的呂濤,在8月19日發給本報的郵件中説,那些人通過洗錢、賄賂、逃稅等種種手段,將價值只有幾元的藥,變成了幾十元的藥,將價值十幾元的藥變成了上百甚至上千元的藥,然後再賣給患者,公然洗劫百姓的財富。
“對醫藥經營中的違法活動進行嚴厲打擊,才是解決當前藥價太貴問題的正確途徑。”這位曾在一家外企做了4年藥品銷售工作的業內人士説。
代理商:藥價虛高的主要推手
在呂濤看來,藥價虛高主要推手,是那些通過各種非法手段銷售藥品的不法代理商。
他舉例,南京某醫藥公司向國家有關部門申報某藥品的零售價為189元/瓶,但該醫藥公司給經銷商的實際銷售價僅為26元/瓶,零售價高出企業供貨價163元,6倍多。
事實上,不論藥品由哪家醫藥公司供貨,醫院只會在其進價基礎上順加15%的費用。比如,某種藥品以162元/瓶的價格供給醫院,醫院只能在162元/瓶的基礎上順加15%,約為186.3元/瓶供給病人。因此,醫院不是藥價虛高的主要推手。
“主要推手是那些在藥品經營上採用洗錢、賄賂、逃稅等非法手段的代理商。”呂濤説,為抑制藥價虛高,政府採用了國際通用的招投標方式,即在向醫院供應藥品之前,各醫藥公司和藥廠及代理商需通過投標方式自行競價,最後以最低價格向醫院供貨。
但在實際操作中,目前這種招投標方式已面目全非,即使是投最低價,如果沒有醫院向其採購等於沒投,招投標由此成了一種形式,病人幾乎沒有享受到藥品招投標帶來的好處。
以南京某醫藥公司為例,該公司自己銷售的藥品並不直接向醫院供貨,而是通過招商以現款現貨的方式將其賣給社會上和醫院有相當關係的代理人(俗稱代理商),再由這些代理人通過洗錢、賄賂、逃稅等非法手段賣給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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