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日電(記者 曾利明)國家衛生部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司長鄭宏今天透露:將繼續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相關的配套政策,陸續制定和發佈六個配套文件。
這六個文件是:《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的若干意見》、《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的管理辦法》、《國家基本藥物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和《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
他稱,與此同時,還將配合有關部委制定並公佈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完成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調整工作。
他指出,政府辦醫療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以省為單位,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以政府為主導的藥品集中採購機構,按照招投標法和政府採購法實行網上集中採購、統一配送。同時建立基本藥物集中採購的評價體系,保證招標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基本藥物的生産供應和産品質量。
鄭宏強調,為統籌城鄉區域發展,兼顧各地用藥水平的習慣差異,對於一些地區在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初期,政府辦基層衛生醫療機構確需配備使用非目錄藥品,暫由省級人民政府統一確定,並報國家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備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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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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