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廣電總局網站公佈了《關於加強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剛出,隨即被坊間解讀為廣電總局針對IPTV相關業務的“封殺令”,正在轟轟烈烈推廣的互聯網電視也將面臨新的打擊。
不過,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該《通知》出臺前,廣電總局和工信部其實早有溝通。工信部在上兩周分別組織了國內六家主要彩電廠商開會,探討相關事宜,“本週還將開會。”屆時,兩部門會達成一個“妥協的結果”,這個結果將“不會影響家電廠家和消費者,而主要針對影視內容商。”
廣總局再度“封殺”IPTV?
已于8月11日正式發給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等廣電部門的這份《通知》稱,近期,一些企業為謀取不當經濟利益,未經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和著作權人授權,擅自將互聯網上的影視劇等各類視聽節目,隨意傳送到電視機終端供用戶收看,嚴重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互聯網視聽節目傳播秩序。
基於此,《通知》重申,通過互聯網連接電視機或機頂盒等電子産品,向電視機終端用戶提供視聽節目服務等相關業務的企業,需要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應當符合《廣播電視管理條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及《廣電總局關於加強互聯網視聽節目內容管理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傳播的影視劇應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電影片公映許可證》、《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或《電視動畫片發行許可證》;傳播的理論文獻影視片須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理論文獻影視片播映許可證》。並且,應當遵守著作權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著作權人的相關授權。應當採取版權保護措施,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業內人士據此認為,此《通知》如同“封殺令”,打擊對象不僅是互聯網企業,還包括現在正在力推互聯網電視的家電企業,如TCL、創維、海信、海爾、三星等廠家。而且,對於電信系統的IPTV業務,也是一次“再度打擊”。該人士還表示,從通知要求看,除了電視臺以及具備IPTV牌照資質的企業外,其他如迅雷等眾多廠商則暫時被“排斥”。“這不符合三網融合的要求。”業內觀察人士王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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