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要求完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推動婦女創業就業工作
新華網北京8月17日電(記者羅沙、韓潔)記者17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央行等四部委近日聯合下發《關於完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推動婦女創業就業工作的通知》,明確符合現行小額擔保貸款申請人條件的城鎮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經辦金融機構新發放的個人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8萬元。
據介紹,通知由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和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聯合下發,將有助於進一步完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加快實施擴大就業發展戰略,保障婦女發展權利,做好婦女創業就業工作。
根據通知,對符合現行小額擔保貸款申請人條件的城鎮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經辦金融機構新發放的個人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8萬元,還款方式和計、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商定。對符合條件的婦女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經辦金融機構可將人均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10萬元。
自2009年1月1日起,經辦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城鎮和農村婦女新發放的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不含東部七省市),展期逾期不貼息。
通知表示,婦聯組織要充分發揮貼近基層、貼近婦女、貼近家庭的優勢,做好農村婦女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登記服務,協助經辦擔保機構和金融機構做好個人資信評估、貸款發放和回收工作,切實防範和控制貸款風險。對婦聯組織推薦的借款人,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督促經辦擔保機構和金融機構簡化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儘快辦理擔保和貸款發放手續。經辦擔保機構原則上不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擔保。
農村婦女按照自願原則向當地婦聯組織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並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婦聯組織應對借款人申請進行調查,深入了解借款人的生産生活狀況,對借款人的貸款需求和信用狀況進行評估,按照審慎原則出具貸款推薦意見。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婦聯組織應及時提交經辦擔保機構和金融機構審核。
各地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高度重視婦女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切實利用婦聯組織的組織優勢、宣傳優勢和載體優勢,落實好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做好婦女創業就業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對當地婦聯組織開展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給予經費保障。
相關鏈結:
責編:張仁和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