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8日電 據中國銀監會網站消息,近日,銀監會發佈《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暫行規定》,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9年3月末,全國已開業583家小額貸款公司,籌建573家。
2008年5月銀監會與人民銀行出臺《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後,小額貸款公司發展迅猛。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9年3月末,全國已開業583家小額貸款公司,籌建573家。按照《指導意見》關於“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可在股東自願的基礎上,按照《村鎮銀行組建審批指引》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規範改造為村鎮銀行”的意見,銀監會本著積極審慎、有效防範風險的原則,研究制定了《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
《暫行規定》明確了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的準入條件、改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監督管理要求等。依據《暫行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必須滿足村鎮銀行市場準入的基本條件,包括必須有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主發起人。除此之外,擬改制小額貸款公司還應當在法人治理、內部控制、經營管理及支農服務等方面符合一定要求。主要有:一是公司治理機制完善、內部控制健全。二是考慮經營能力和持續發展的要求,小額貸款公司按《指導意見》新設後持續營業3年及以上;清産核資後,無虧損挂賬,且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三是考慮防範和控制風險的要求,小額貸款公司資産風險分類準確,且不良貸款率低於2%;已足額計提呆賬準備,其中貸款損失準備充足率130%以上。四是考慮支農和服務當地的要求,小額貸款公司資産應以貸款為主,最近四個季度末貸款餘額佔總資産餘額的比例原則上均不低於75%,且貸款全部投放所在縣域,最近四個季度末涉農貸款餘額佔全部貸款餘額的比例均不低於60%。五是考慮流動性風險和抵債資産減值風險的要求,小額貸款公司抵債資産餘額不得超過總資産的10%。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暫行規定》的出臺,對小額貸款公司規範經營、持續穩健發展具有積極的引導和推動作用,對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活躍縣域和農村金融市場,加強對“三農”和中小企業的支持,促進“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將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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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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