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穆奕)昨天,公安部決定,從今天起,在全國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嚴厲整治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為迎接新中國成立60週年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公安部還表示,將啟動部門規章和國家標準的修訂,提高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
集中整治期間,對酒後駕駛的,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從嚴處罰,堅決做到“四個一律”: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暫扣駕駛證3個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6個月;對一年內2次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屬營運駕駛員的,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法律法規規定有罰款處罰的,一律從重處罰。
針對酒後駕駛危害性大、具有反復性等特徵,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表示,公安部將啟動部門規章和國家標準的修訂,提高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從嚴掌握醉酒駕駛的認定尺度;將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立法調研,從法律層面加大對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行政和刑事處罰力度。同時,將進一步完善執法裝備,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對當事人進行呼氣、血液檢測。對意識不清醒、失去自控能力的當事人將依法約束至酒醒。
針對酒後駕駛常伴隨超速行為的特點,集中整治期間,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也將同時加大對嚴重超速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特別是對組織和參與飆車的,將依法嚴格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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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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