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郭愛娣)繼年初市政府進行機構改革後,本市18個區縣政府機構改革將在本月底前基本完成。昨天,市編辦介紹,目前本市18個區縣的機構改革方案已獲批並印發至各區縣。區縣改革在與市政府機構改革銜接的基礎上,避免“一刀切”。
林業與園林合併
在今年初,市政府機構改革中調整優化涉及19個部門。各區縣政府作為基層政權組織,在職能定位、管理重點、運行方式上與市政府工作部門相比存在一定差異,各區縣政府間也各有差異,因此在區縣機構設置上留有一定空間。
此次區縣改革中,各區縣均設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保留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設置園林綠化局,不再保留林業局、園林局等相關機構。
12個區縣設置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不再保留工業局(鄉鎮企業局)、信息化辦等機構。郊區縣將農業(林)委員會更名為農村工作委員會,負責“三農”工作和新農村建設的統籌協調。
而遠郊區縣在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的基礎上組建農業局。
西城等設金融服務辦
根據金融業空間佈局規劃,對所涉及的區縣或雖未涉及但根據其産業定位發展需要的區縣,設置了金融服務部門,如在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台區等設置了金融服務辦公室,主要為駐區金融機構提供服務等。
東城、西城、崇文、宣武等功能核心區提出,加強城市管理,保護古都風貌,大力發展金融、文化、旅遊等服務業,並建立健全相關組織機構。
順義、通州、大興、昌平等城市發展新區,則大力發展現代製造業、臨空經濟等,併為此設置了相關産業促進機構;延慶等生態涵養區,則從加強生態環境的保護與建設出發,成立了新能源與循環經濟方面的機構等。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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