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中國擬規定提取職工工資1.5%-2.5%作為培訓經費

 

CCTV.com  2009年08月06日 17:5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8月6日電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今日在其官方網站公佈《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全文,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入成本費用,依法在稅前扣除,用人單位用於一線職工教育培訓的經費不得低於本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總額的70%。

  徵求意見稿指提出,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徵求意見稿提出,用人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取、使用管理辦法應當由職工(代表)大會制定。用人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取、使用情況應當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職工監督。

  相關鏈結:

責編:王壹霖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