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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否認暗箱操作致爛尾樓價暴漲11倍

 

CCTV.com  2009年08月06日 06:0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青年報  

  中國青年報8月6日報道近日,3篇廣泛流傳于各大網站的博文,將海口海事法院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這3篇博文稱,這家法院指派的執行法官“以身試法,公然對抗最高院裁定”,不停地搞違法小動作,暗箱操作海口凱立大廈(本報2008年4月1日以《海口同一座大廈:不同機構評估竟相差7000萬元》為題報道),使其“3年暴漲11倍”。

  “我們認為該博文內容嚴重失實,這種比較主觀的評價,有誤導網民之嫌。”8月4日,海口海事法院新聞發言人蔡斌航法官向記者證實,上述博文內容,已引起了該院高層的嚴重關注,該院保留通過相應的法律手段維護法院形象,維護相應法官、承辦人名譽的有關權力。

  實名博客發文指責法院“腐敗”

  7月31日,自稱為中國寶貝國際投資集團董事長,全球礦産資源網、大眾網CEO、亞太城市發展研究會秘書長的卞洪登分別在鳳凰網、搜狐網博客發表《最高院遭遇基層法院抵抗尷尬》。

  該博文稱,海南島18年沒蓋起來的神秘大樓,其實隱藏了許多不可告人的腐敗案件,曾引起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並且,最高院6月1日向海南省高院下達了涉及該樓逃廢債務的再審命令。然而,海口海事法院拒不執行最高院下達的再審裁定,並向海南寶貝房地産公司下達了一份繼續執行的告知書。

  博客指責海口海事法院執行法官以身試法,“在突擊評估凱立大廈過程中,協助欠債人把凱立大廈從1770萬元的建築成本一下子拉升到1.27億元的市場價”。

  在另外兩篇分別於8月3日、8月4日發表的名為《3年暴漲11倍的神樓》、《違法50天賺了1個億》博文中,卞洪登披露了海口海事法院“對抗”最高院的“具體行為”——(以下為博文)

  2009年6月1日,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簽發糾正錯案再審裁定書如下:一、本案指令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2009年7月21日海南海事法院下發的對抗最高院的執行告知書稱:雖然最高法院已裁定本案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但是我院審查被執行人凱立公司提出的法院錯誤查封凱立大廈的執行異議,並不屬於執行原判決行為,因此本院對該執行異議照常進行審查。

  隨後,海事法院在繼續動作“以下犯上”抗法作弊中,僅用50天時間黑箱操作,就讓爛尾樓的價格增長了11倍,從1772萬元人民幣上升到了12787萬元。

  上述博文發表後,在網絡上引起極大關注,截至8月5日下午5時,僅其發在鳳凰網博客的三篇博文點擊量已過20萬次,跟帖達1500余條。

  當事法院:博文算錯了

  對於“增長了11倍”的説法,蔡斌航回應説,2003年評估是1772萬元,這個評估已經失效。我們院2009年7月份得到的評估結果是1.2個億,11倍也算錯了。

  “卞洪登博文裏所説的神秘大樓,就是位於海口市龍昆南路的凱立大廈。”海口海事法院新聞發言人蔡斌航法官介紹,2002年,海南省高院在審理原告海南交通銀行和第一被告海南長江旅業公司、第二被告海南凱立中部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糾紛案過程中,應當事人的申請,採取了訴訟保全的措施將凱立大廈查封。2002年7月,海南省高院作出判決,第一被告承擔借款本金3500萬元及其利息,第二被告凱立公司承擔40%的補充責任。

  蔡斌航説,補充責任不是連帶責任,不是兩個當事人同時承擔債務,而是有先後順序的。

  具體到本案,他説,按法律程序執行的話,首先應當先處置長江旅業的資産,當窮盡了長江旅業的資産仍不能實現申請執行人的債權時,未清償部分中的40%,由第二被執行人凱立公司來承擔。

  據蔡斌航介紹,2002年8月二審審結以後,當時的原告海南交通銀行向一審法院海口中級法院申請執行,於是該大廈于2003年7月由執行查封變成執行續封。凱立大廈的續封狀態一直延續到2008年4月。根據海南省高院的指定,本案中止執行了一段時間。並不是終止這個案件的執行,只是更改執行的指定機構。2008年4月底,海南省高院指定海口海事法院繼續執行該案。

  在凱立大廈被續封期間,原告海南交通銀行把債權以打包的形式轉給了信達資産管理公司處置,後來信達資産又以打包的形式轉讓給了寶貝房地産。2009年1月,原查封裁定到期後,根據寶貝房地産公司的申請,海口海事法院再次對凱立大廈續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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