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答記者問

 

CCTV.com  2009年07月24日 14:1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進一步落實企業責任,強化監管,保證食品安全法嚴格實施

  ——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答記者問

  新華網北京7月24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稱條例)已經2009年7月8日國務院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條例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制定條例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稱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了配合該法的實施,自2009年1月起,法制辦會同衛生部等部門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其間,法制辦曾先後四次徵求了有關部門和地方的意見;召開了五次協調會;同時專門聽取了企業、行業協會的意見;2009年4月24日至5月4日,將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共收到近萬條意見;在充分研究各方意見的基礎上,遵循食品安全監管客觀規律,條例在總體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幾點:一是進一步落實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強化事先預防和生産經營過程控制,以及食品發生安全事故後的可追溯。二是進一步強化各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職責,完善監管部門在分工負責與統一協調相結合體制中的相互協調、銜接與配合。三是將食品安全法一些較為原則的規定具體化,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但對食品安全法已經作出具體規定的內容,一般不再重復規定。

  問:條例在進一步落實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為了落實食品生産經營者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條例作了以下三方面規定:

  一是落實食品生産企業的安全管理責任。生産是食品安全的基礎;保障食品安全,必須對食品生産過程實施全過程控制。為此,條例規定,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原料驗收、生産過程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就原料、生産關鍵環節、檢驗和運輸交付等事項制定並實施控制要求;生産過程中發生不符合控制要求的,要立即查明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並應如實記錄食品生産過程的安全管理情況,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二是建立食品批發企業的銷售記錄製度。落實食品生産經營者的責任,要求做到問題食品的可追溯。為此,在食品安全法已詳細規定食品生産經營者的進貨索證索票義務的基礎上,條例補充規定,食品批發企業應當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數量、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或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銷售票據;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相關鏈結:

1/3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