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23日電(記者李亞紅)根據新修改的《北京市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管理辦法》,在軌道交通車站內,賣藝、乞討、兜售物品等影響交通安全運營和乘車秩序的行為將被禁止。
北京市23日舉行《北京市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管理辦法》宣講會,由北京市政府法制辦等部門進行解讀。這項今年6月底剛剛施行的新辦法明確規定,進入軌道交通車站的人員,不得兜售物品、散發廣告或者反復糾纏、強行討要以及以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不聽運營單位勸阻,構成違法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為了保障運營安全,新辦法還規定,城市軌道交通車站站廳、站臺、車廂、疏散通道內禁止堆放物品、賣藝、擅自擺攤設點等影響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為。
目前,北京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已達8條,運營里程200公里,日均客運量380萬人次,高峰日達490萬人次,運營安全問題責任重大。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主任劉小明表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自覺維護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秩序,不得侵害國家財産和公民人身、財産安全,不得影響他人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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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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