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電 教育部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教育監察部門要督促和配合高招管理部門、高校建立健全責任明晰、快速處理的工作制度和機制,及時妥善處理群眾投訴舉報反映的問題,真正做到“有訴必應、有錯必糾、有責必問、有案必查”。
教育部已要求各地教育監察部門會同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監督高校全面準確地向社會公示辦學資格、招生計劃、錄取規則和收費標準等信息;落實好重大事項集體議事制度,監督招生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和工作程序規範操作。
根據通知,各地教育監察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對保送生、藝術和體育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切實做到招生程序和標準公開,考生資格和結果公示。重點查處高校擅自超計劃招生,違規承諾亂招生,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進行欺詐招生,以及與招生錄取挂鉤的亂收費行為。加大對新生入學復查及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
對違規招生的高校,不僅要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還要追究高校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對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除追究有關部門的責任外,還要追究監察部門的責任。
今年高考的招生問題由於重慶的“狀元被曝民族造假”事件和浙江等地的“加分風波”而引起各方面空前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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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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