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2008年卓資縣人事局出俱的副高職稱評審繳費發票,金額為450元
烏蘭察布市卓資縣人事局在副高級職稱評審中收取了每人500元的評審費,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早已明確為280元,當地人士提出220元收的是什麼費?該人事局表示除60元是烏蘭察布人市局要的“複印費”外,其它的為“車馬費”。
近日,內蒙古新聞網記者接到烏蘭察布市卓資縣幾位中學教師的投訴,反映在2009年教師副高級職稱評審中,卓資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存在亂收費問題。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的相關文件規定,每位教師在評審副高級職稱需繳納評審費280元,卓資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收取的評審費用是500元,在2008年的教師副高級職稱評審中,收取的是450元,中級職稱收取的是300元,而且收費部門也沒有明確收費明細,只是出俱了一張寫有收取500元評審費的行政事業性發票。對此,幾位教師認為這樣的收費是違反規定的,自己有權利明白其中的220元交的屬於什麼費用?要求卓資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給他們一個説法。
就此事記者採訪了卓資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分管職稱評審工作的副局長賀銀和。在知道記者來意後,副局長賀銀和感到很無奈,他對記者説:“收取500元的評審費確有此事,你們也許不知道我們基層的工作,其實我們這還算收費低的,在烏蘭察布其他旗縣的收費比我們還高。收取500元是我們人事局定的,我們基層幹工作其實挺難的,職稱評審的材料都要報送到烏蘭察布市人事局,每次職稱評審,報材料報一次肯定完不了,三回五回也弄不利索,陸陸續續還有補報資料的,報文件的,學籍證明的,報獲獎證明的,這樣就需要跑好幾次集寧,每次去最少也得兩個人,這些都需要費用,而我們的辦公經費比較緊張,多收的錢也就是點車馬費。”
當記者問到在500元的收費中,需要向烏蘭察布市人事局上繳多少錢時,賀銀和告訴記者,“市裏面收的是340元,其中有60元的複印費,這是市人事局收的。我們開的都是縣財政局統一的行政事業性發票,評審費用全部是走財政的。”當記者問到上繳市人事局後,剩下的那一部分錢你們是通過什麼形式和財政局結算時,賀銀和告訴記者,“最後我們還得向縣財政局申報,以辦公經費申報。”
據記者了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日常的工作包括社保、醫保、就業,報職稱評審也屬於日常正常的工作職責範圍之內的事情。而卓資縣人事局在屬於日常工作內收取額外的費用,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隨後,記者採訪了卓資縣財政局副局長閆宏亮。閆洪亮告訴記者:“我們財政局嚴格執行的是‘收支兩條線’,凡是在我們財政局領取的發票,都要入到財政局,對於各個單位的入賬,最後我們是要100%返回的,我們財政局不會截留。”
記者了解到,2009年卓資縣共有90人報了副高級職稱的評審,按照副局長賀銀和的説法,記者計算了一下,90人共繳納的總費用是45000元,上繳烏蘭察布市人事局的是每人340元,那麼一共上繳烏蘭察布市人事局的是30600元,剩餘的費用是14400元。整個烏蘭察布市一共有多少人員參加了職稱評審,記者目前還不得而知。記者還了解到,2008年,在卓資縣被評為副高級職稱的就有90多人,2008年是以每人450元收取的評審費用,開始一共有多少人參加了副高職稱的評審,記者還沒有了解到。
就此事,記者電話採訪了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專技處副調研員劉軍。劉軍告訴記者:“關於職稱的評審費用的收費問題,是有明文規定的,必須按照文件規定進行統一收費。正高級職稱的評審費用是320元,副高級職稱的評審費用是280元,這個標準在內蒙古自治區都是統一的,各盟市和旗縣都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額外的費用。”劉軍還告訴記者,在規定的評審費用中已經給盟市留出了40元的初審費,也就是初審的工作經費,同樣各盟市也會留出一部分錢給旗縣作為旗縣初審的辦公經費。具體給旗縣留多少初審辦公經費,劉軍説,這是各盟市自己來定的,但收取報職稱人員的費用絕對不能超過相關規定所規定的收費標準。
記者隨後查閱了相關文件,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計劃發展委員會、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人事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與證書工本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1]1202號)文件規定,全自治區統一收費標準:正高級評審費320元,副高級評審費280元,中級評審費150元,初級評審費100元,資格證書費12元/本。(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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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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