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試點工作會會場。作 者:謝瑞發
中新網成都6月26日電(川分)6月26日,國務院國資委在成都召開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試點工作會議,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出席會議,並代表國資委向東方電氣集團外部董事頒發聘書。
據了解,東方電氣集團董事會目前由四位外部董事和四位非外部董事組成,外部董事為:楊曉堂、貢華章、何慶源、賀恭;非外部董事為:黨組書記、董事長王計,黨組成員、總經理斯澤夫,集團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文秉友,職工董事張新農。
東方電氣集團近期還要進一步優化董事會結構,聘任至少一名外部董事進入董事會,使外部董事超過董事會成員的半數以上。至此,作為第二批董事會試點企業之一的東方電氣集團董事會試點工作正式啟動,東方電氣集團向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邁出重要一步。
邵寧在會議上説,東方電氣集團是涉及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是我國發電設備製造和電站工程承包特大型企業集團,擁有我國發電設備製造行業中一流的綜合技術開發能力,發電設備産量位居世界第一,已成為我國大型發電成套設備製造業參與國際競爭的主力。
邵寧表示,國務院國資委和中組部此次選擇東方電氣集團作為董事會試點企業,目的就是進一步提升集團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的抗風險能力,增強中央企業在重大裝備製造業中的控制力、影響力、帶動力,為進一步做強做大東方電氣奠定體制基礎。同時,也為中央企業乃至全國國有企業建立規範的董事會起到示範作用。
東方電氣集團董事長王計説,健全完善董事會制度,為進一步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做強做大東方電氣集團,實現“將東方電氣集團培育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集團”的宏偉目標奠定了體制基礎。
業內人士稱,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是中央企業董事會試點工作關鍵性、支撐性的制度安排,是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國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一項制度創新。中央企業通過外部董事制度的建立,可以避免董事與經理人員的高度重合,完善董事會的職責,構建科學的決策體制,實現決策權與執行權的分權制衡,保證董事會能做出獨立於經理層的判斷與選擇,真正代表出資人利益,增強企業推進改革、加強管理的動力,從而為中央企業的科學發展打下堅實基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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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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