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時間,歷經四十多次修改,6月10日,太原市第八次政府常務會議上,備受關注的《太原市非本地戶籍人口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正式通過,並將於8月1日開始施行。
目前,常年生活在省城的外地人口有近百萬,出租房屋登記在冊的僅有五萬餘間。《太原市非本地戶籍人口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從起草、討論到出臺,始終是社會關注的焦點。6月23日,記者對省城租賃房市場進行了調查走訪,並邀請太原市公安局戶政管理支隊相關負責人,獨家對這一規定進行全面解讀。”
現狀調查
租房壓根不用登記身份
6月23日下午,太原市後北屯村,一座村民自建的4層小樓前挂著“有空房”的牌子,記者以一位租房者的身份走了進去。
房東説:“4樓靠邊有一間空房,昨天剛空下的。”説罷,帶著記者去看房。房間只有十五六平方米,一張床和一張寫字檯就已經將屋子擠得滿滿的。房東拿出的租房合同上,除了注意防火、損壞傢具需要賠償等內容外,記者沒有看到任何關於身份登記的要求,房東也沒有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
不僅城中村如此,在市區一些小區租房同樣不需要登記身份。
在太原一家公司工作的臨汾人程鵬,大學畢業三年多一直租房居住,當記者詢問他租房是否出示過身份證等證件時,他有點納悶地説:“沒有啊,哪有房東看這個啊。”
記者在走訪中還發現,許多城中村的出租戶竟然不知道自家住的是什麼人、做什麼的,甚至連名字也沒有多問過,只要對方按時交房租就行。
早在上世紀50年代,在戶籍管理中就有暫住人口的説法。上世紀80年代隨著改革開放,人、財、物大流通,於是有了流動人口的概念。現在,太原市公安局一改過去的説法,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來太原居住的人口稱為“非本地戶籍人口”。這一叫法,比流動人口更規範、準確,比暫住人口更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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