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朝聞天下):其實對於幹部問責,今年5月,中央就通過實施了《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但同時,部分地方出現了黨政幹部被問責後馬上異地做官,或者馬上另行安排相同級別職務的現象。今天的新華每日電訊報道,江西出臺了貫徹落實“幹部問責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其中就有防止幹部被問責後異地做官的條款。比如,對於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規定一年內不得在黨內外提升職務,並不得在黨內外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外提升職務,並不得在黨內外擔任與其原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
相關鏈結:
責編:李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