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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島開發存諸多問題 "私人海島"將套緊箍咒

 

CCTV.com  2009年06月24日 04:3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6月22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海島保護法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第四條規定:無居民海島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無居民海島所有權。 中新社發 盛佳鵬 攝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三日電 題:“島主”們請注意,海島是國家的

  中新社記者 周兆軍

  金庸筆下的桃花島島主黃藥師,一度讓中國的富豪們心嚮往之。有一天他們發現,“島主夢”並不是那麼遙不可及。

  近年來,一些沿海地區開始允許民間投資者開發無居民海島。於是,不少富豪通過各種形式擁有了他們所聲稱的“私人海島”,過上了愜意的“島主”生活。

  本週,海島保護法草案首度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部法律的出臺,將給“島主”們的頭上戴上一道“緊箍咒”。草案明確規定,無居民海島屬於國家所有,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無居民海島所有權。

  國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島管理司副司長呂彩霞對記者表示,海島保護法的制定,將解決無居民海島權屬不清的問題。長期以來,由於國家法律沒有對海島權屬作出明確規定,致使社會對海島權屬性質認識不清。部分無居民海島被一些單位和個人視為無主地,隨意佔用和買賣。近年來一些沿海地區甚至興起一股“島主熱”,私自佔用和開發無居民海島的情況日益加劇,不僅造成國家海島資源的破壞和資産流失,而且嚴重影響當地社會治安,造成社會的不穩定。

  呂彩霞説,本法在總則中明確規定“無居民海島屬於國家所有”,這一規定從根本上消除了社會上長期以來在海島權屬問題上存在的模糊認識,並將在一定程度上杜絕企業、單位和個人隨意處置無居民海島權屬的現象。

  中國憲法第九條規定,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都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塗除外。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汪光燾説,無居民海島作為特殊的自然資源,屬於憲法規定歸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不屬於由法律規定可以屬於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五種自然資源。

  除了海島的權屬問題,海島的開發、建設中還存在種種問題,致使海島生態破壞嚴重,海島數量急劇減少。

  汪光燾説,一些地方隨意改變海島海岸線,破壞了海島及其周圍海域的生態;一些單位任意在海島上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廢物,把海島變成了垃圾場;一些地方濫捕、濫採海島上的珍惜生物資源。

  更有甚者,炸島炸礁、填海連礁、填海連島等嚴重破壞海島的事件,近年來也時有發生,致使海島數量不斷減少。據統計,與上世紀九十年代相比,遼寧省的海島消失了四十八個,河北消失了六十個,福建消失了八十三個,海南消失了五十一個。

  呂彩霞表示,中國目前普遍存在的“無序、無度”的用島局面迫切需要以法規形式予以規範化,建立海島開發、保護與管理的新秩序。海島保護法草案通過建立海島保護規劃制度、海島生態保護制度、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制度等,加強了生態保護力度,明確了開發建設的時序性。

  “所有這些措施的落實,對於避免盲目開發海島,規範海島開發利用行為,有效遏制目前的開發混亂局面,更好地保護和合理使用無居民海島,實現國有資源性資産的合理配置,都具有重要意義。”呂彩霞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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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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