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要看到全昆明市檢察機關在訴訟監督制度不完善等一些困難和問題,不善監督、不能監督、監督不到位的現象依然存在,訴訟監督工作依然是檢察工作中的薄弱環節。”
昨天,昆明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龔永強提出,昆明市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
據介紹,訴訟監督是檢察機關一項重要的基本職能,主要包括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審判監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其中審判監督又包括刑事審判監督、民事審判監督和行政訴訟監督。為監督並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訴訟監督工作,進一步規範司法行為,維護司法公正,昆明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6月12日審議通過了《昆明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率先在全國省會城市對訴訟監督工作以地方法規形式進行規範。
為確保《決議》落實,昆明市檢察院制定了《昆明市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市人大常委會進一步加強訴訟監督工作決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要求,昆明市檢察機關要以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影響司法公正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加強訴訟監督工作。
據介紹,在刑事訴訟中,重點監督偵查機關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立而不偵、違法撤案以及違法插手經濟糾紛,刑訊逼供、非法取證、違法適用刑事強制措施和強制性偵查措施的問題;重點監督法院裁判不公,罰不當罪、侵犯人權、違反程序、執行不力等問題;重點監督糾正超期羈押和監外執行罪犯託管漏管等問題,嚴厲打擊“牢頭獄霸”。在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中,重點監管因貪贓枉法、徇私舞弊、侵權瀆職、嚴重違反法定程序而導致司法不公的問題。(記者 譚江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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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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