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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鄧玉嬌在庭審休息間隙接受記者採訪。
新華網湖北頻道巴東6月16日電(記者江時強、吳植)6月16日11時,湖北省巴東縣法院一審判決在娛樂場所刺死鎮幹部的女服務員鄧玉嬌“有罪免處”。鄧玉嬌及其家人表示滿意。
一審結束後,鄧玉嬌情緒穩定。她告訴記者,對判決結果感到滿意,因此沒有上訴的打算。
這是自今年5月10日案發以來,鄧玉嬌首次直接面對媒體説話,她的母親張樹梅和祖父鄧正蘭均在場。
在過去的一個多月裏,這位21歲的姑娘曾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因等待司法鑒定而住院觀察,爾後被改為監視居住。如今,法院宣判,她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屬防衛過當,她因患心境障礙,屬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同時又有自首情節,所以法院決定對其免除處罰。
鄧玉嬌向記者透露,回到家後,她打算先把自己的病治好,如果有可能,會趁著年輕多學一些知識和技能,然後找一份好的工作,把生活過好。
當記者告訴鄧玉嬌社會上有很多人關心她時,她的眼淚奪眶而出。她哽咽著説:“感謝黨和政府,感謝所有關心我的人,將來我會多做善事,回報政府和社會。”對於家人,她同樣心存感激。“案發以後,家人都很關心我,我們溝通得很好,感情也更近了。”她説。
鄧母表示:“在此案中,女兒的防衛行為給對方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和損失,我深感歉意。對於今天這樣一個寬大的處理結果,我很滿意。”
在16日上午近3個小時的庭審中,被告席上的鄧玉嬌頭扎馬尾小辮,身穿白色運動T恤和黑色七分褲。她話不多,但精神狀態良好,思路清晰。
記者採訪完後,醫務人員再三叮囑鄧玉嬌半個月後進行復查,隨後她在母親的陪伴下,走出了法院大樓。這時,在法律上已徹底恢復自由身的鄧玉嬌小聲問母親:“媽媽,我能去逛街嗎?”
從清晨起,法院大樓前後就開始有群眾聚集。庭審結束時,近二百名關心此案的群眾仍等候在法院大門外,大家一直都保持著良好的秩序。
另悉,16日下午16時許,鄧玉嬌在巴東縣人民法院送達的判決書上簽字,“服從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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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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