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16日電(李丹丹)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國家信息化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汪玉凱在16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事業單位在進行改革時不應該將養老金往下壓,和水平較低的企業相平衡,而應該適當提高,向公務員看齊。
汪玉凱説,通過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障改革讓單位交20%,個人交不低於8%,以使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養老金持平,從而解決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不公平是行不通的。如果企業和事業的養老水平都很低,只有國家公務員的養老金高高在上,這兩種單位的職工可能對公務員更有意見,這樣可能引起很大的問題。
汪玉凱提到,現在我們經濟社會在發展,人民生活不斷在改善,過去制定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障有些偏低了。公務員退休之後每月拿3000元,企業退休後才1000元。隨著經濟的發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應該把企業不合理的養老金適當提高,使得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相對平衡一點。事業單位養老改革應照顧到社會整體的公平性,要把國家公務員的養老保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障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這三者整體來考慮和謀劃,要找到大體相對能夠平衡的點。
除此之外,汪玉凱還認為應該在事業單位推行績效工資,並且希望通過這種方法來防止企業老總拿天價高薪,即做的好就拿得多,做的不好就拿的少。但是因為績效工資沒有封頂,彈性很大,如果管理的不好可能會出問題,因此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機制來保障。
他認為 ,在國有企業中董事會的領導可以和政府官員身份可以互換,在當政府官員時一年的工資收入可能是10萬元,但是當了國企老總後年薪可能是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為此他建議,董事會領導在政府任職的時候工資可以比政府官員高一倍,但是絕對不能拿高薪。而拿高薪的國企老總,則不能到政府任職,企業必須招聘職業經理人。職業經理人可以拿高薪,但是要對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承擔責任,這樣的高薪才有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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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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