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訂下發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下稱《改革方案》),並開始在廣東、上海、重慶、浙江、山西五省市試點,引起了公眾特別是事業單位知識分子廣泛關注和熱議。
日前,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馬克思主義研究院院長程恩富教授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建議,國務院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暫停這一試點,並立即著手制定“機關、事業和企業三者聯動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溫飽線上的“老教授”
雖説現在社會財富巨量涌現、人們的生活質量普遍提高了,但退休10餘年的瀋陽鐵路局黨校教授王崇煥,感覺自己的生活水平卻在“每況愈下”,特別是“心理落差”感覺更甚。
他告訴《中國經濟週刊》,他已經10多年沒有置辦什麼像樣的東西了,家裏的擺設還是多年前的老式傢具。家裏唯一奢華的,是靠墻的一排高大書櫃,這也是他一生“最愛”的所在。
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金,除了看病外,也只能解決他和老伴的溫飽問題,過著十分簡樸而又清苦的生活。買菜,要等傍晚青菜相對便宜時才“下手”;買衣服,要挑選買商場處理的特價産品;出門時,要不顧年老體弱擠公交車。
而退休前,王崇煥曾是瀋陽鐵路局黨校唯一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資深教授,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北京大學哲學系畢業的高材生。他主持編寫了《人生奧秘新探索——人生學概論》,被稱為“我國第一部系統闡述馬克思主義人生理論的專著”,並獲得1988年遼寧省哲學社會科學成果一等獎,曾作為一些大學的指導性教材。
他教授過的學生遍及全國各地,培養了大批鐵路戰線的高級人才,現任的鐵道部某些主要領導都曾是他的學生。那時,王崇煥教授的工資較高,一家人的生活殷實而富足。
命運轉折發生在1998年,王崇煥退休了。
之前的1997年,國務院決定在全國範圍內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瀋陽鐵路局黨校退休教師本應當享受教師待遇,但由於鐵路系統內部的種種原因,導致退休教師一併被納入企業職工退休範疇,並沒有享受到真正的教師待遇。於是,伴隨王崇煥數十載的教師待遇隨之終結。
剛退休時,王崇煥還沒有感覺到明顯差異,每月1100余元的退休費,和地方黨校、普通高校沒有太大的差別。而10年之後,日漸衰老的王崇煥卻發現自己被遠遠地甩下了。
王崇煥向《中國經濟週刊》訴説道,在2008年,他每月退休費只有1700余元,而地方黨校、普通高校則同級別人員退休費分別達到了3500元和4300元,大約是他的兩倍以上。
而據了解,全國各鐵路局黨校還有數百位退休教職員工比王崇煥的退休費還要低,他們依然在溫飽線上“掙扎”。
同樣,江蘇省蘇州市20余名年逾七旬的國企退休高級工程師,近日聯名向《中國經濟週刊》編輯部反映稱,他們的養老金只有當地機關和事業單位同齡、同級別退休人員的一半左右,是“明顯的社會財富分配不公現象”,呼籲各級政府給予更多的關注。
今年1月份,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宣佈,《改革方案》已正式下發,已在上海、浙江、廣東、山西、重慶等5省市開始試點。
有關人士指出,隨著這一“改革”的試點與推行,中國或將出現數以千萬計在溫飽線徘徊的“教授”或“高級工程師”。
知識界“最受傷”?
據了解,現階段,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採取城鎮和鄉村不同的制度模式和管理方式。在城鎮,企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分別實施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在農村主要是家庭養老。
上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一系列改革,進入了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的基金籌集模式。1993年,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
1997年,國務院決定,在全國範圍內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企業繳費比例一般不超過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費比例要逐步達到本人工資的8%。截至2008年底,全國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人數達到2.189億人,全國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為每月1080元。
而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養老制度與企業不同,養老保險費用均由國家和單位承擔。機關公務員退休後,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全額發給,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按比例發給;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按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兩項之和的一定比例發給。
《改革方案》顯示,此次改革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事業單位人員也要和城鎮企業職工一樣統籌交納養老保險,即單位繳20%,員工繳8%;二是養老金髮放辦法也基本一致,但以改革正式實施時間為界,即所謂“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三是事業單位養老金也要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四是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最後是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形成基本退休金之外的養老保險第二支柱。
據了解,目前,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是按照退休前工資的80%或90%領取退休金。而改革之後,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的收入將大幅降低。
安徽中醫學院藥學院副院長、全國人大代表戴敏對《中國經濟週刊》表示:“‘全國月人均養老金仍只有1080元’説明平均養老金太低了,應該考慮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退休金,而不是降低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正確的‘養老金制度改革’,應當是讓企業的養老金向事業單位的養老金靠,提高工人的生活待遇,而不是讓事業單位向企業靠,降低工人和知識分子的待遇。”
“如果事業單位職工和企業單位職工的養老金拉平了,大家都處於低水平,這絕對不是改革的初衷。”戴敏説,經歷了30年改革開放的中國,不僅物質豐富了,國力也增強了,“‘養老金制度改革’理應體現‘共享改革的成果’。有生活水平越改越低下的‘改革成果’嗎?”
“教科文衛都屬於國家事業單位、以專業人員為主,他們是國家富強的根基,在崗時掙的並不多,而退休時又大幅降低工資待遇標準,誰能安心工作?長此以往,其結果必然會導致人才嚴重流失。”戴敏強調。
戴敏表示,若高校與企業的養老金方式相同,就意味著“一個讀了十幾、二十年書的博士,在高校工作幾十年後,退休養老時每個月只能領到1000多塊的養老金,這是不能接受的,可能在社會上引發新一波的“讀書無用論”,高校也將面臨嚴重的人才流失。
“同時,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有違背《教師法》之嫌。《教師法》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這個必須堅決執行。同樣,教師的退休金也應該一樣不低於公務員。而且,各地方有關部門規定的‘教齡滿30年的退休金領100%工資’也要執行。”戴敏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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