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煤焦領域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這是我省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集中開展煤焦領域反腐敗專項鬥爭取得的一項重要成果。
該制度共分10章50個條款,主要針對行政審批、安全監管、生産經營、購銷運輸、稅費徵管、兼併重組整合、仲介服務和監督與懲處等八個重點環節作出規定,基本涵蓋了煤焦領域相關職能部門和腐敗行為易發多發的重點環節、重點崗位,突出了關口前移、預防為主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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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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