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1日電 教育部日前發佈關於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2009年第2號預警通知,要求各地重點預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通知指出,暑假是廣大師生集體外出旅遊、夏令營、遊樂、療養活動的高峰期,也是中小學生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發期。為確保廣大師生安全,要切實把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做細、做實。
通知稱,要加強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尤其要教育學生在上下學途中不要下江(河)、池塘戲水玩耍。要進一步與社區、村委會、家長密切聯絡,了解學生上下學路段存在的安全隱患,在江(河)、池塘邊設警示性標識。大力推行學生放學路隊制,通過聘請游泳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督管理員等方式,嚴防學生上下學時發生溺水事故。
通知強調,遇到重大險情或接到有關部門重大氣象、地質災害預警後,學校可以根據情況適當調整上課時間、提前放假或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場所上課。要避免學生在上下學路上被洪水圍困或沖走,避免抗災能力較差的山區、農村寄宿制學校因山體滑坡、泥石流、雷擊等災害導致師生傷亡。
通知要求,切實保障學生集體活動時的交通安全。針對假期學生集中返家、集體出行較多這一特殊時段,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會同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對非法黑校車進行集中整治。要教育學生離校返家、假期出遊時拒絕搭乘農用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拼裝車和報廢車輛。對交通運力比較困難的貧困山區,要爭取政府的支持,統一為寄宿學生臨時租用優秀駕駛員駕駛的安全車輛返家。
通知還指出,要嚴格防控校園傷害事件,並持續深入開展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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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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