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60分):本次提高出口退稅稅率,意味著中國在10個月以內連續七次上調出口退稅稅率。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出口稅率上調的歷程。
為穩定出口,中國從2008年8月開始,逐步提高出口退稅率,隨著金融危機的蔓延,在2008年後5個月的時間裏,連續四次調整了出口退稅,先後受惠的行業包括紡織、服裝、模具、箱包、機電産品等。 進入2009年,由於國際金融危機對實體經濟的影響深化,中國開始第二波出口退稅率調整。2月,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5%。兩個月後,再次提高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並將調整範圍擴大至輕工、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和電子信息等行業。5月2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完善出口稅收政策,繼續支持具有優勢的産品、勞動密集型産品、高科技産品出口。 加上本次調整,中國在10個月內七次上調了出口退稅率。通過這七次調整,服裝紡織品的出口退稅率由原來的11%提高到16%,合金鋼異型材、冷軋不銹鋼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由5%提高到9%,箱包,鞋帽,傘,玩具,傢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5%,部分塑料、陶瓷、玻璃等商品則由11%提高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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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