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財政部網站發佈通知稱,將電視用發送設備、縫紉機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7%,將部分農業深加工産品及部分機電、藥品以及箱包,鞋帽等商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5%。以下是通知全文:
關於進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財稅[2009]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電視用發送設備、縫紉機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7%。
二、罐頭、果汁、桑絲等農業深加工産品,電動齒輪泵、半挂車等機電産品,光學元件等儀器儀錶,胰島素製劑等藥品,箱包,鞋帽,傘,毛髮製品,玩具,傢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5%。
三、部分塑料、陶瓷、玻璃製品,部分水産品,車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
四、合金鋼異性材等鋼材、鋼鐵結構體等鋼鐵製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
五、玉米澱粉、酒精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5%。
具體商品清單見附件。
六、本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執行。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特此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新聞背景:十個月內出口退稅第七次上調
自去年8月到今年4月,我國在9個月內6次提高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稅率,以應對國際金融危機造成的對外貿易大幅下滑的局面。第六次上調出口退稅率涉及到3802個稅號的相關産品,明確規定從2009年4月1日起提高紡織品、服裝、輕工、電子信息、鋼鐵、有色金屬、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其中,CRT彩電、部分電視機零件、光纜、不間斷供電電源(UPS)、有襯背的精煉銅制印刷電路用覆銅板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7%,已經完成了全額退稅。紡織服裝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6%,與全額退稅只差一個百分點。
較之前6次,第七次出口退稅涉及面更廣,力度更大,其核心原則是確保出口産品在國際市場的份額保持不變。商務部人士稱,如果出口形勢繼續惡化,除去"兩高一資"的産品,"不排除對出口産品足額退稅的可能性"。在短短10個月的時間內,如此高密度調整出口退稅率,很大程度上源於外需不振給我國出口造成的巨大壓力。新的出口退稅政策實施後,按照2008年的出口測算,足額退稅意味著財政多支出退稅款1600億元,這些錢將讓更多出口企業直接受益,提升企業擴大出口保持增長的信心和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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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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