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南昌6月5日消息(記者蔡福津)為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堅決禁止公款出國(境)旅遊,江西省日前出臺了了因公出國(境)審核、審批工作細則,進一步規範了因公出國(境)的審核和審批工作。
該細則將組團出訪分為招商引資、經貿洽談、境外參展(參會)、合作交流、友好訪問、培訓、專業技術考察等七大團組,嚴格規定了各團組出訪的公務目的、實質內容,以及審批所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同時,細則在團組人數、在外時間、出訪國家(地區)等方面均有明確規定,要求團組人員總數不超過6人,出訪1國不超過6天,出訪2國不超過10天,出訪3國以上不超過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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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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